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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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滨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全力护航平安滨江建设。全年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6人,依法批准逮捕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61人,提起公诉373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19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63人,涉黄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5人。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围绕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主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审慎办理涉众敏感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系,深入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2起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坚决捍卫司法公正。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益企向未来”检察工作品牌。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管理负责人、技术核心人员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34人。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促增长。办理的全国首例股票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获评全国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运用点名约访、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处理,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270人,不诉率同比上升7.88%。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信访案件62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持续深化领导接访、公开听证等机制,对一起因房屋买卖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而信访近十年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当好“法治参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检警协作,在区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立案17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漏捕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监督撤案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抗诉后再审改判1件。推动认罪认罚工作纵深发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7人,适用率达85.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认罪认罚质效值位全市前列。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常态化工作,办理的武某某漏管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示范性、引领性案例。及时监督纠正无辜群众“被犯罪”问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会议上交流,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以“精准化”目标推动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8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高质效案件3件。深化“三查融合”办案模式,坚持民事监督和刑事惩处同步推进,将涉1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张某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开展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有效突破虚假诉讼案源瓶颈,通过建立涉罪数据模型和数据库排查线索72条,获取有效线索20条。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网络司法拍卖、涉养老金恢复执行等专项监督行动,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促和谐”理念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件,化解一起案发16年前的房屋登记行政申请监督案,同时一并解决关联民事纠纷,该案获评全市行政检察精品案例。以召开府检联席会议为载体,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联动对接,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创新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0余吨,危险废物82余吨,监督追缴非专利申请补贴资金340余万元。积极争取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会同区总工会、区生态环保局分别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聘请“益心为公”公益诉讼观察员24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油烟管道改造、扬尘污染、共享电池安全等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整改问题8个。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7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上下游犯罪54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及老年人600余名的王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对辖区内人脸识别取纸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报道。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为11个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民事执行监督等措施,跨省救助患白血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市检察院开放活动中作交流汇报。办理全省首例“学平险”拒赔支持起诉案,帮助患重病儿童调解获赔9万元。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新形式,“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获评浙江省网络普法基地、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纪录片拍摄,全网播放量2408万次,微博阅读量破亿。
用情关护因案致困群众急难。聚焦低保、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整合民政、公安等多方数字资源,在全省率先探索检察司法救助领域数字化,获取司法救助线索285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全市数字检察建模大赛优秀应用。办理的赵某某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余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助力“两个先行”典型案事例。
坚持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培育提炼示范性、可复制的滨江检察实践样本。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运用浙江检察数据平台,与多部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率先实现远程讯问“零接触”、认罪认罚“云具结”等功能,跑出检察办案“加速度”。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梳理社区矫正数据,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贯通全省数据,建成“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协同应用”,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形成“检察+部门”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领建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实现应用、数据、视频、网络、安全等工作智能化、集约化,全力打造智慧检务“2.0版本”。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入选“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项目,远程取证和社区矫正监督协同入选“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项目和“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项目。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假冒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9件21人,同比上升50%。妥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别督办的两起侵犯辖区内知名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开展涉专利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并结合“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全省首个《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滨江标准,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联合高新企业、高校等多领域力量,组成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咨询库,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高端论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量身定制个性化整改方案。持续加大机制创新,出台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指引,探索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合规工作程序,确保合规工作“简化不减质”。与湖南、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出台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办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建立合规企业回访调查机制,确保合规计划严格执行,企业整改后营业额均大幅增长,真正实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锤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政治忠诚为底色。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5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政治轮训等110余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13项。打造“清廉检韵”教育品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筑牢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配合省、市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巡视“回头看”自查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纪律作风督察,提高干警严守纪律自觉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以人才培养为根基。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诉业专攻”岗位练兵、脱产培训等活动27期。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科级干部4名,引进专业人才3名。积极开展树标对标行动,评选推荐“季度之星”18人,干警入选省、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5人,荣获业务能手、个人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6人,获评市级以上检察系统精品案件9件。加强理论调研及成果转化,在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5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立项2项,市检察院课题立项3项。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公开听证等检察履职活动30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12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7650余条,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公开程序性信息584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扣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锚定“争第一、创一流”目标,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高新区(滨江)奋力开创“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杭州亚运会、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平安滨江建设能力水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活类案监督效能,有力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打造“益企向未来”品牌,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先优势,打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三是聚焦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能动司法,拓展为民司法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以“我管”促“都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开拓融合式监督渠道,探索“检媒公益联盟”新模式,通过案件办理挖掘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聚焦创新引领,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深入谋划挖掘新场景应用,对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社区矫正监督应用场景等有潜力的成熟应用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数字检察应用的集成性和贯通性,打造具有滨江检察辨识度的数字检察好应用。依托“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做精做优特色品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聚焦人才队伍,以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滨检队伍。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通过检校共建、实战实训等方式,加强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人才培养,为品牌打造、创新创亮储备专业人才力量。注重工作实绩导向,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动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团结奋斗,为奋力开启高新区(滨江)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区委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按照“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能动履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成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官方网站获得最高检“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单位”荣誉称号,3个集体、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会5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32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视察工作、涉外国人案件等方面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11件次,不断增强请示报告的政治性、自觉性和时效性。
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基本思路,始终把工会、青工委工作放到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打造更加宽广的党群共建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队伍建设中,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相关工作经验在《山西法治报》刊登。
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完善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2022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8件147人,起诉354件46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批捕涉黑恶案件3件10人,起诉2件1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案件9件13人,金融诈骗罪案件2件2人;切实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决定批捕4件4人,决定起诉6件7人。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不批捕37件58人,不起诉114件155人,不捕率为28.29%,不诉率为25.2%;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比上年度下降5.41个百分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7件517人,适用率分别为89.29%和90.3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5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8.86%;探索出台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试行)》,适用此项制度办理案件20件,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末病”的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05件,实现“治罪”与“治理”同步。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近年来辖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与城区行政机关多次沟通协调,加强行刑衔接,推动溯源治理,相关工作情况被最高检工作信息采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办理涉企业案件15件15人;做实企业合规工作,联合区工商联等8家单位成立城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实施办法》,办理2起适用企业合规案件;开展了“联企入企服务宣传周”活动,6名院领导深入包联企业开展联企服务,为企业提供纠纷化解、法律帮助等全方位法治服务。
助力打造清廉城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动员会,着力打造思想育廉、实践倡廉、制度固廉、文化促廉、家风助廉“五廉”机关。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开展以“我身边的廉洁故事”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进一步展现廉洁风采。向干警家庭发放清廉家书,以廉洁家风涵养检察正气。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办理涉疫案件7件;组织全院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值班值守350人次,组建志愿者团队200余人次深入包保社区,助力全域核酸检测25000余人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组建了刑事速裁团队, 2022年共办理速裁案件201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官方网站转发,省检察院专门编发工作简报,将该项工作在全省系统内推广;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来信来访111件,均在7日内办结,3个月办理情况回复、答复率100%。实行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共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上级交办的8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年共举行检察听证87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化解率100%。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8件9人,起诉13件18人。全院17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包联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次;建设了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打造“守护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品牌,通过与区妇联共建阳泉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制定多个工作办法等构建了以检察履职为核心的关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全年共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5人。相关工作情况在《检察日报》、《检察周刊》刊登。
用情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1件,帮助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6万元。其中,张某伍等10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阳泉记忆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在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监督立案80件、撤案31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袁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二审抗诉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96件。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支持起诉及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3件;积极开展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查阅调取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调阅执行卷宗,发现执行监督案件线索6件。
重点抓实行政检察监督。与城区、高新区13个行政机关会签依法行政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会商机制,率先在全市实现重点行政领域工作联络机制全覆盖。2022年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2件。
拓展优化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整改率100%。积极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要求,立案办理4件税务征收管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缴税款143万余元;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活动,办理案件3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积极办理多起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要求,办理大阳泉村、小河古村传统村落保护案件2件,办理古树名木保护案件3件;立案办理全市首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办理案件3件,督促修缮了狮脑山五指战壕遗址等三处文物。
推进业务能力建设。全院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学习21批次223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业务条线培训16场次150余人次。我院举办了“检察官教检察官”大讲堂2次,以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授业解惑,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专业素养。召开了“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通过“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更好地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提升检察宣传水平。组建写作团队,全年共撰写原创信息238条,被省级以上媒体转发46条;开通城区检察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389条,其中防疫工作被最高检官网、正义网、《检察日报》报道。我院荣获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标兵单位”,两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做实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检察建议统管力度,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用力度,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征文研修活动。2022年,一篇检察建议获评省检察院年度优秀检察建议,两篇检察建议、两篇调研文章入选省检察院“三大领域”专项行动优秀检察建议和优秀调研文章,两篇理论文章在《山西检察》刊登。在由三省八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太行法治论坛”上,两篇论文分获二等奖、优秀奖。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全年共记录29件;认真对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反馈意见,一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6项督促检查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检察履职情况、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认真回复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了《城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院领导联络人大代表分工方案》,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110余人次参加各类检察开放活动,院领导集中走访了辖区内6名省级人大代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22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充分肯定了我院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积极主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2022年6月,区政协就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83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57件,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工作情况在《山西法治报》头版刊登。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座谈、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城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城区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的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利用大数据思维监督办案的效果还不明显,数字检察工作亟待加快推进。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城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城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持续走好全省第一方阵,全力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着力在落地、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
二是以提高现代化履职能力为基础,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发展实效;重视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更加关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履职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坚持人民至上为宗旨,驰而不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药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不断强化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重点关注困难妇女等群体,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扎实推进临界预防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抓手,坚持不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对标各级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持续抓好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落实,奋力固强补弱,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堪当时代重任为目标,持之以恒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健全完善培训体系,着重培育干警的大数据思维,全面提升现代化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忠诚履行职能,积极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城区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充分运用“四个体系”,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大同“三区”建设提供优良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全体代表、委员的监督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不够深入;二是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三是大数据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创新不够,法律监督质效亟需增强。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重要决策部署,紧扣全区“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建设。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检察初心、不辱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务实重干、能动履职、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风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在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工作部署,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涉企办案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发展权益,对1名企业管理人员作不起诉决定。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15家次,召开检企座谈会1次,开展涉企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2场次,提出涉法风险防控建议3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通道,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受到群众欢迎。二是坚决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罪案件11件15人,起诉11件15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次,涉检问题实现进京到省去市零上访。三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立足监督办案抓源治本、化解矛盾、推进治理,通过类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食品安全和刑事执行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分别系全市首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决定不起诉22件24人。
一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依法起诉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15件24人、危险驾驶类犯罪21件21人、毒品类犯罪2件3人。依法审查办理徐某等20余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证据,在配合公安机关打财断血、追缴赃款上效果显著。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发动60岁以上居民接种疫苗500余剂次,出动党员干部志愿者1000余人次、抽任点长11人次协助社区战疫。二是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城镇水资源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行政机关有效履职,累计推动药品商家规范经营21家、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垃圾处置15家,排查整治“九小场所”消防隐患100余处。参与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累计规范整治食品商家23家,起诉食品安全犯罪3件3人,办理了刘某等人销售过量添加剂食品案。依法支持21名农民工讨薪起诉,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3余万元。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三是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宣传、惩戒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活动,推动校园及周边行业规范经营,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宾馆旅店业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率、犯罪记录封存率、帮教率均为100%。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件4人,提起公诉1件4人。办理的常某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引起积极社会反响。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9件45人,批准、决定逮捕22件30人。受理审查起诉87件108人,提起公诉70件94人。强化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6件。下达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遗漏罪刑1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累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4件、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规9件、超期限羁押2件,办理财产刑案件7件。二是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8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对2起依法不支持的监督申请释法说理,维护审判权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3件,诉求全部被判决支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共立案32件,办理诉前程序28件,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复并整改。推动建立刑行衔接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打击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协作机制;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共发布公益诉讼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全体干警自觉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次。二是全面强化能力作风。坚持不懈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责任,落实经常性政治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开展了“十个严禁”“百千万”主题学习月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聚焦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坚持见思想、见目标、见群众、见挑战,干警政治意识、全局观念、服务理念、担当作为等不断改进。有效建立并充分运用“四个体系”,重点工作得到推进落实。实施学习型机关正向引领激励创建行动,开展岗位大练兵30余场次。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2次。用心听取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案件听证、庭审观摩5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组织听证40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条、法律文书5条,接待律师阅卷9人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一年来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回顾2022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监督理念更新缓慢,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践行不够。二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深度融入不够,精准服务、助推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型、“工匠”“大师”级人才仍然匮乏。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东风区“四区”战略和“七项重点工作”,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东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筑牢检察忠诚。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精准融入大局、守护公平正义中做大检察格局。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风、法治东风。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在全面解放思想、持续更新理念中提升检察质效。紧紧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争取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支持和配合,构建顺畅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着力提升东风检察品质。
四是在深化从严治检、全面摔打锤炼中锻造检察队伍。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建院育人,一体推进政治思想、综合素能、纪律作风建设,锻造“五个过硬”队伍。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自觉和警醒,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提高中增强检察公信力。把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执行人大决议,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用心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落实检察长接访、检察开放日、检察信息公开等制度,以更加开放、更加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以能动履职、真抓实干、事争一流的赶考状态,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新局面,在奋力推动东风高质量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的新征程上,交出满意答卷!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这一年,“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首次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两个一流”为工作目标,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围绕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7件,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14项各级集体荣誉,干警获得30项各级表彰奖励。
一年来,我们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为目标,在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年来,我们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年来,我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改革创新检察工作中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一年来,我们以严管就是厚爱为抓手,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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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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