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汇编

2024-01-22 07:40: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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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14

市交通运输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27

XX县交通运输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311

县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415

市商务局重大决策及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524

舆情风险评估制度634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舆情评估机制736

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决策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845

市地震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1

(一)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主体是具体涉事部门,对需要组织舆情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一般由评估主体自行确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的基本要求实施。

1.评估范围和内容。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工作中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牵涉面广、容易引发网络舆情和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会引起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网络社会稳定的问题。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的评估。

2.评估程序。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为:确定评估项目、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落实化解措施等六步。重大决策前的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视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相关评估工作。评估主体认为所评估事项互联网舆情风险较小,可简化评估程序,但必须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3.评估结果运用。根据重大决策前的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报告,实行预警处置。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作出暂缓实施方案的决策,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出决策后,评估主体(决策部门)要将评估报告送市局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

互联网舆情监测、研判的主体是具体涉事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报送等相关工作。

1、建立反应快速的舆情收集机制。要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信息收集和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涉及本地地震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以及网民对其反响和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区域范围内网络论坛及网站活跃程度、网民参与程度等,要特别关注市民论坛、人民网、天涯、网易、新浪等知名网站和论坛以及各县、区本地热门网站和论坛,密切留意跟踪网络舆情信息。

2、.实行网情定期分析研判。局政务办公室根据互联网舆情日常监测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开展分析研判工作,针对重大舆情,及时邀请互联网管理部门召开舆情会商会、分析、研判下一步舆情走势,提出应对处置办法,并形成舆情分析研判报告呈送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三)建立网上发布和引导机制

1.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确定1名网络发言人,发言人原则上要求由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已建立发言人制度的单位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做好网络发布工作,坚持“谁发言、谁负责”原则,按照“一般咨询24小时解答,具体业务72小时回复,复杂事件随时公布处理过程”的思路,通过XX市防震减灾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窗口,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回应网民关心事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避免或减少网络舆情的发生。

2.建立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机制。要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根据舆情的性质、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方面的不同,将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不良苗头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估。如果舆情等级为较大级以上,影响面较大,应邀请同级的网络舆情管理部门指导处置。要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交通运输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政务舆情工作,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XX市政务公开办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包括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总结等工作。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双向互动原则。

第二章巡查监测

第四条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市交通局门户网站、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讨论板块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要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及时捕捉涉及统计工作的舆情言论。

第五条舆情监测人员以政务舆情日志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和记录每日舆情动态,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反馈”的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

第三章分析研判

第六条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等级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

第七条对敏感统计政务舆情,应迅速组织局负责宣传、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及舆情涉及相关方面协调会商,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对重大敏感统计政务舆情,按照“归口报送”原则,及时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第四章应对处置

第八条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

第九条舆情出现后,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政务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属于真实情况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

第十条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灵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章公开回应

第十一条加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

积极利用XX交通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展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第十二条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第六章总结评估

第十三条定期根据舆情发生、传播、处置情况及其他区域、其他单位舆情处置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和借鉴,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实际举措。

第七章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应加强政务舆情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舆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舆情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舆情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发布。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特别是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结果、重要统计成果、重要决策部署、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强化新媒体信息公开功能,优先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重要作用,正面回应,积极引导,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XX县交通运输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政务舆情工作,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XX县政务公开办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包括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总结等工作。

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双向互动原则。

第四条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讨论板块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要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及时捕捉涉及统计工作的舆情言论。

第五条舆情监测人员以政务舆情日志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和记录每日舆情动态,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反馈”的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

第六条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等级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

第七条对敏感统计政务舆情,应迅速组织局负责宣传、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及舆情涉及相关方面协调会商,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对重大敏感统计政务舆情,按照“归口报送”原则,及时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第八条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

第九条舆情出现后,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政务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属于真实情况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

第十条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灵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一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

第十二条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第十三条定期根据舆情发生、传播、处置情况及其他区域、其他单位舆情处置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和借鉴,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实际举措。

第十四条应加强政务舆情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信息办具体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舆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舆情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舆情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发布。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强化新媒体信息公开功能,优先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重要作用,正面回应,积极引导,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县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切实提高网络舆情预警处置能力,以正确的舆论引导营造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制度机制,全面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组织力量,进一步规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程序,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确保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科学开展,及时化解消除网络负面信息,不断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促进我县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县委领导、分级处置的原则。全县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根据网络舆情涉及的具体问题,分解到有关乡镇和单位按规定处置。

(二)坚持全面监测、预警在先的原则。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舆情24小时监测制度,通过技术手段全面跟踪监测有关我县的网络舆情动态,对网络负面信息进行搜集,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坚持科学研判、评估风险的原则。有关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在掌握网络舆情负面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研判并作初步风险评估。

(四)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应对的原则。处置网络舆情信息要强化正面引导,采取恰当方式主动接触和积极面对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不躲不避,牢牢把握主动权。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富宁县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韦胜辉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农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蒙俊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邵丽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捷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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