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稿:以人民为中心抓实“公正与效率”
围绕本次会议“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想就如何以人民为中心,抓实“公正与效率”,谈一些个人体会。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也是政法事业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公正与效率”作为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和内在要求,深刻回答了人民法院集中力量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价值准则和行动标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脚到法院工作,就是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工作出发,通过让人民群众接触司法、感受司法,实现人民群众对法治认知从无到有;推动对法治体验从感性到理性;以人民群众对国家法治的信仰促成公民参与法治实践的飞跃,需要明确四个方面:
1.践行群众路线需坚持司法为民。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线进行。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管形势、条件和环境如何变化,司法为民始终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为人民用好权、办好案,为老百姓排难解忧,并把群众路线与“为民、务实、清廉”结合起来,具体工作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这才是人民法院真正践行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