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XX年度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点,发挥好政府、高校、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计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高水平。
三、工作措施
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基层就业促进、权益保护六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实施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就业指导师资培养。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完善就业指导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