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及《县委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高举旗帜、向dzy看齐。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dzy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顺应群众期待,切实肩负民生之责,深入实施民生工程,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奋力推动高质量超常规发展。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县委常委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zy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重大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议事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
1、组织传达学习zy、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zy、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召开县委全委会、县委其他重要会议及有关事项。对拟提请县委全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3、审议县委重要文件和县委常委会代表县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审定以县委名义上报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4、对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县委全委会和市委专题报告1次党建工作情况;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5、每年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业园区党工委工作汇报,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