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我就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将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作为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按照创建工作“改善民生,助推发展,提升实力”的思路,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百姓生活环境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2020年至2023年,4连续两届获得“省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县城”称号,2022年荣获“省文明城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在创建工作的推动下,近年还先后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县、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示范县、省级卫生城市、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等多项殊荣。回顾十多年创建文明县城的历程,我们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就是:坚持完善机制,夯实创建基础;坚持丰富载体,提升创建水平;坚持民生改善,共享创建成果。
一、坚持完善机制,夯实创建基础
工作中,我们注重工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立足于创建工作的长效性,着力强化领导、责任、保障三种机制。
一是创建热情不减,强化领导机制。创建文明县城,组织领导是关键。我们坚持将文明县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12名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X个专项工作组和2个工作督查组。设创建办公室在县文明办,选调X名年轻优秀干部专职从事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制订完善《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X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县级各部门和镇乡社区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县总动员的组织网络体系。
二是监督力度不减,强化责任机制。创建文明县城,落实责任是保证。我们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制发《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组建了暗访督查组和市民巡访队,加强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定《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县城长效机制》、《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推动创建由运动式、突击式向经常性、长期性转变,由部分行业管理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
三是经费投入不减,强化保障机制。创建文明城市,强化保障是基础。我们将创建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制定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每年年初召开全县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落实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文明劝导员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制度、创建工作考评制度等,促进了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创建长效机制的健全,有力促进各方力量的整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乡联动、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