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涵育文明乡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大精神,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典型事例,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助推全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乡贤
在本镇居住或籍贯为本镇,在当地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有感人典型事迹的人士;长期参与或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在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对当地村民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和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建设,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影响力;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
(二)最美家庭
在周陂镇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推荐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廉洁守法、科学教子、和睦邻里、科技创新、勤劳创业、廉洁齐家、情系国防、热心公益、诚信经营、绿色节俭或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好婆婆
1.在周陂镇常住的家庭成员均可参评。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子女,不摆架子,对待儿媳平等,不啰嗦,不守旧,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直接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
4.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
5.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
在辖区内享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