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活动安排,我认真自查了个人与监督对象,核查(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商人老板及老乡、同学等人员日常交往中是否存在“四类突出问题”。下面,我将反省、反问、反悟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反省:是否存在“四类不当交往”?
自入职纪委以来,我始终保持初心、坚守职责、廉洁自律,做明白人、干净事。通过认真反省自查,我向各位领导郑重表态:我不存在与监督对象,核查(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商人老板及老乡、同学等人员日常交往中存在“四类突出问题”。但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也是社会一员,过年过节,我也曾参加过不影响公务的同学聚会、朋友聚餐,为的是增进友谊和感情;在日常工作中,我也曾为同志们问过入园入学政策,解决家庭困难;在同事退休时,也参与过自费或者AA制的欢送聚餐,表示感谢和祝福。类似社会交往活动,未曾失去原则、坏了规矩。
二反问:“四类不当交往”给纪检监察干部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