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今年,围绕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省委主要领导蹲点调研时得到充分肯定。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布局,全面重构便民服务体系。改革前,我县便民服务体系由6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04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构成。改革后,由3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0个便民服务站、46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580个便民服务点构成,平均每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由4.5人增加到9.2人,增长104%,便民服务网点数量没有减少,服务工作持续稳定。
(二)统一规划,稳步推进便民服务工作。今年5月,由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乡镇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服务行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印章管理提出了“五个规范”的要求,推动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扩权赋能,提升镇(乡)便民服务能力。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和“应放尽放”的原则,通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委托乡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6项、公共服务事项46项,初审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34项,村(社区)代办服务高频事项12项。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在乡镇即可办理,乡镇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兑现了“乡镇撤并、服务不减”的承诺。芦溪镇自改革以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614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共2万余件,办理初审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共1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