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分析对策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强弱,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成效和国家权力的行使。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相应对策又是什么?这是摆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重要的现实问题,也是我们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一、当前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意识不到位。一些代表对代表职务的性质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来看待。有的代表仅仅把“人大代表”当作一种政治荣誉,视作是对自己所做出成绩的奖励,激动有余,责任感不强,以致对代表身份认识错位,对履行代表职责抱无所谓态度;有的代表缺乏为人民群众说话的愿望和热情,占着位置不履职,宁当“充数代表”;有的人一旦当选为人大代表,就感到和选民无关了,认为过后参加人大会议,纯粹是个人和组织的事,因而在许多情况下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参加会议等等。
(二)代表履职能力不强。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够,是造成当前代表整体履职情况难如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些代表调查分析能力有所欠缺,只会从现象上看现象,从问题上看问题,不能很好地综合分析问题和作出理性的判断,难以把握住问题的本源;二是一些代表了解掌握的基层情况不少,但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欠缺,审议发言时表达含糊不清,说不到点子上,使民意得不到有效的反映;三是一些代表能够在现实中发现问题,也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难以促成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三)闭会期间代表履职主动性差。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情况则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目前,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基本处于被动状态,多数代表是在有组织的情形下,按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的,代表个人很少主动履行职责。其实,就是有组织的代表活动也往往难以得到保证,有的代表只在“两会”期间“启用”代表身份,平时把代表工作视为额外负担,长时间不参加小组活动,从而导致有些代表小组因代表参与率低而无法有效地开展活动。而有的代表在视察过程中,对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往往使视察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代表与选民联系脱节。目前在代表和选民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日常联系方式、联系规则。相当部分选民不知道代表自己的人大代表是谁,遇到问题不知道、不习惯于找代表。而代表平时也很少主动到选区联系选民,一些代表只是在选民要求反映问题的情况下,才安排时间进行联系;有一些代表,与选民关系比较疏远,被群众戏称为“挂名代表”。这些在客观上限制了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的延展,制约了代表议政能力的提高。
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欠佳的原因
(一)选举过程中没有把好“入口关”。目前我国人大代表选举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存,层次过多的间接选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选民的选举权和罢免权,使当选者不能够充分认识到他们的权力是来自基层的广大选民,履职懈怠的情况由此出现。
(二)代表结构不尽合理。
现阶段代表构成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给代表履行职责和人大开展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