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药房、检验科、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各科室严格遵守执行。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小于六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
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
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就诊时无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