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实事工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票决制”起源于巴黎公社,1871年巴黎20个区的群众普选出来86名公社委员,对公社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一律釆用票决制。这一做法作为无产阶级执掌政权的民主尝试,得到马克思的充分肯定。我国地方组织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5项职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3项职权,可归纳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选举权三大职权。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贯彻落实。
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率先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2017年浙江省委决定在全省推广实施,2018年浙江省实现了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要求在全国推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各市州要积极探索”的工作要求。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组织考察组赴浙江杭州、宁波考察学习后,于2019年在宣恩、来凤、鹤峰三个县率先开展,2020年在全州全面展开。巴东县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10月开始谋划,着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州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20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一、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争取支持,统筹部署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第一时间内认真组织学习中共恩施州委办公室《关于试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通知》,主任会议结合巴东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常委会副主任具体分管牵头主抓这项工作,于2019年10月向县委常委会会议作了专题汇报。2020年7月,县委常委会会议再次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进行了审定,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巴办发【2020】4号),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二)组织培训,加强指导
2020年9月4日,原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东主持召开全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会,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委、人大、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培训和安排。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除工作部门加强与各乡镇人大联系,随时掌握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外,人大常委会领导按分工联系的乡镇带领相关委室工作人员下乡进行督导,对乡镇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有效保障了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