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X市考察学习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考察报告
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2023年X月13日至15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X市、X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同志,赴X省X市考察学习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经验。考察组在X市X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X市养犬管理中心等地考察,先后与X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X市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深入座谈。经过考察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考察报告。
一、X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经验
(一)制定地方法规,健全管理制度,用法治手段规范养犬行为。X市人大于2008年9月1日颁布实施了《X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年6月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由X市公安局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司法局提前介入相关工作,历时4年完成修订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年公布实施《关于X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和标准的通告》《关于X市养犬管理区域划分的通告》,有力地推动了X市养犬管理规范化与法制化进程。X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养犬管理制度,规范养犬管理行为。
(二)明确部门职责,组建专门机构,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X市公安局作为城市养犬管理的牵头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市城管、环卫、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不断推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单独成立城市警察支队,专门负责全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一是负责协调养犬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二是收集养犬管理的工作情况,为政府对养犬管理工作作决策提供资料和建议。三是负责养犬登记、年审和犬牌的发放工作。四是负责查处养犬纠纷及涉犬案件。五是依法收容、留置、处置依法捕捉的违规犬、流浪犬和遗弃犬只以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送来的弃养犬。设立“X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养犬管理相关服务工作。中心使用养犬智能管理信息系统,优化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开通“XXXX”微信公众号,具备网上业务办理、相关政策法律宣传、网上咨询、文明养犬宣传等功能。实施“走进社区、走进小区、走进养犬人”动态办证服务模式,主动上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孕妇等行动不便人士开展办理养犬登记各项业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以优中选优、方便群众为目标,建立办证服务点,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站办”的工作要求,为养犬群众办证提供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