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县能源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保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和用能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为充分利用我县太阳能及风能资源,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结构向新型能源转型,结合本次主题教育调研课题,本人组织县发改、财政、税务、自然资源、林业、园区、水利、供电等部门,对全县能源企业基本情况、产业政策趋势、资源现状、地方贡献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我县今后合理布局新能源的发展模块提出建议及落户项目管理要求作出相应参考。
一、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趋势
(一)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项目是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2020年9月22日,XXX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0•60目标”要求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预计到206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83%,电能消费比重达到70%,全社会用电量超过16万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由目前的8%提高到60%以上,同时陆续出台政策大力推动新能源发展,并明确了以下几个观点:一是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将“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在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二是明确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将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动各地积极发展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项目。三是明确推动“绿证”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绿证”将成为衡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支撑能耗总量核算和能耗双控考核、支撑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与碳排放量核算和碳市场衔接、满足外向型企业出口需要的重要支撑。绿证交易政策将对用电大的企业(特别是外贸出口企业)生产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县应主动策应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县域范围内土地资源及电网消纳条件,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
(二)储能项目将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两类方式。一是抽水蓄能。抽水蓄能是当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的储能技术,适合规模化开发建设。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抽水蓄能装机0.45亿千瓦,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880万千瓦。我县黎山抽水蓄能电站虽已列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储备项目,规划选址具备良好的地理环境,但由于项目工程规划涉及桃溪乡农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黎山省级森林公园,在县级层面调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具有非常大的难度。目前,该项目暂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续可对该站点场址资源进行保护,待条件成熟后予以开发利用。二是新型储能。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电力为主要输出形式的各类储能技术,包括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响应快速、应用场景多元。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但目前新型储能也面临市场化机制、投资回报机制、成本疏导机制不完善,各类储能技术应用场景界定不清,公共服务价值无法充分体现,成本难以疏导至受益对象,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同时,我省电力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也未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价格政策文件,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除电源侧光伏、风电要求强制配储外,电网侧及用户侧仍处于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初期。我县可密切关注国家和我省的政策变化,适时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三)风电、光伏和储能三大能源效益分析
1.风电。目前1兆瓦高山风力发电总投资在650万元左右,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900h,年发电量为190万千瓦时,上网电价0.4143元/千瓦时,年营业收入78.7万元。全生命周期20年,总发电量3800万千瓦时,总营业收入1575万。增值税抵扣期8-9年,抵扣期满后每年可缴纳增值税9.05万元,20年全生命周期合计缴纳增值税105万元。所得税享受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从第7年开始正常缴纳所得税,预计每年缴纳所得税在2.5-7万元之间,20年全生命周期合计缴纳所得税90万元左右。1兆瓦风电在20年全生命周期可以贡献税收195万元,平均每年贡献税收9.75万元。
2.光伏。目前1兆瓦光伏发电总投资在400万元左右,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000h,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上网电价0.4143元/千瓦时,年营业收入41.43万元。全生命周期25年,总发电量2500万千瓦时,总营业收入1036万。增值税抵扣期7-8年,抵扣期满后每年可缴纳增值税4.76万元,25年全生命周期合计缴纳增值税83万元。所得税享受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从第7年开始正常缴纳所得税,预计每年缴纳所得税在1.8-6.24万元之间,25年全生命周期合计缴纳所得税60万元左右。1兆瓦光伏在25年全生命周期可以贡献税收143万元,平均每年贡献税收5.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