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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平安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恐防恐安全意识,弘扬正气,扩大反恐防恐专项行动战果,根据上级精神的指示,XX县司法局三举措并举,助推反恐防恐工作落实见效,进一步筑牢辖区安全稳定堡垒。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XX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为确保反恐防恐工作的有序开展,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反恐防恐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同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全局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共镶防恐大计。
二是化解纠纷,控制源头。认真排查各类可能破坏国家政策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化解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等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健全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和回访。充分发挥XX县司法局大调解中心以及司法所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积极宣传,提高认识。将《反恐怖主义法》纳入送法下乡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反恐防恐知识的宣传,强调干部职工在大走访过程中加强对反恐防恐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恐、防恐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和“XX司法行政”官方微博扩大对反恐防恐工作的宣传,维护网络环境清明,筑牢网络安全稳定“防火墙”。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的开局之年,XX区司法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提高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反恐防范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有关反恐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反恐安全防范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建立反恐工作机制,明确反恐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XX区司法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设立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局机关办公楼、社区矫正中心列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加强了节假日、特防期领导带班值班,成立了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聘请专职门卫2人,严格实行出入管理登记制度。在机关院内架设监控探头36处,社区矫正中心架设监控探头16处,实现了院内无死角监控,视频储存时间达到了30天以上,大门口加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并接入了“雪亮工程”公共视频共享平台。购置了治安巡逻装备,大门设置了出入控制设备、报警电话,门卫室、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安全门及金属护窗,在各重点部位配备了消防设备。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全局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好单位内部反恐工作,同时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区反恐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注重源头控制。认真排查各类可能破坏国家政策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化解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等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健全了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挂牌督办和回访。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向基层延伸。同时成立了民间金融纠纷、商事纠纷、环境污染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住建事务纠纷、自然资源权属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湘南大市场支部商会事件纠纷、华泰城市场商会“高壁综合大市场”事件纠纷等13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矛盾纠纷调处范围无“死角”,矛盾纠纷业务无“盲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调处民间纠纷3211件,其中重大、复杂疑难纠纷10件,确保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防止漏管失控。各司法所针对特殊人群开展反恐专项排查行动,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训诫结合、重点防范与联动防范结合、道德教育与公益劳动结合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特殊人群可能参与的不稳定因素。针对特殊人群中特困人员,多方协调解决其生活困难,稳定其思想、情绪。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矫正对象376名,其中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5人(抢劫罪3人、强奸罪1人、故意伤害罪7人、涉枪涉爆犯罪4人),经济困难社区矫正对象33人、家庭矛盾1人、暂未发现有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就业无门路、性格较怪异、高危行业就职、暴力倾向明显等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对15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专门责任人进行严格管控,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对家庭特别困难的,了解其现实情况和表现,落实帮扶。我区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166人,其中刑满释放752人,解除社区矫正350人。经过排查4类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有涉黑涉恶类5人,涉邪教类3人,涉重大敏感案件0人,涉恐0人。截至目前暂时未存在有涉嫌恐怖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推进法治惠民工程。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点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劳动、妇联、社保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同时注意在接访、办案过程中及时收集掌握信息,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力度。强化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湘融湘爱”服务农民工活动、“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法律援助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材料2400余份。加强协调,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注重加强对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犯罪嫌疑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在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了值班律师坐班,今年来共为10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同时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今年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其中刑事案件163件,民事案件52件,行政案件1件;接受法律咨询340余件,接待法律服务1200余人次。
五是强化反恐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做好本局干部职工反恐知识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将《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法治宣传重点,采取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全民反恐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同时组织各司法所以深入宣传推进反恐防恐为主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相关内容,向他们讲解何为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如何远离恐怖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抵制邪教等恐怖主义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张贴宣传挂图、展板、条幅及LED屏等300余条,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10000余份,宣传单20000余份。通过系列反恐怖防范宣传周活动,不仅使“特殊人群”受到了教育,也为辖区百姓增强了反恐、防恐的意识和技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映,全面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为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按照各级反恐怖主义斗争指示精神,结合年终岁末反恐怖主义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XX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反恐防暴工作。
精心谋划部署,保障反恐防暴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5月1日,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全力保障大局持续平稳,特巡警大队精心谋划,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年终岁末反恐防暴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全民反恐防范意识。12月以来,大队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进校园、“六进六边”、驻村辅警走村入户等工作,强化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悬挂横幅7条,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放展板5次,现场答疑群众反恐知识13次,普及全民“知恐、识恐、防恐、反恐”常识和国家安全知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反恐防范意识。
全面督导检查,确保重点目标涉恐隐患清理。12月以来,大队全覆盖对XX县辖区内104家重点目标开展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再次实地查看和检验了目标单位的预案措施、装备配置、演练工作落实、监控建设储存、安保力量配备、值守等情况,并现场对重点目标单位专职、兼职内保人员先期处置突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现场教学14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目标单位责令现场整改5家,限期整改3家,确保重点目标涉恐隐患清零。
持续开展反恐技能训练,锤炼反恐防暴尖兵。结合“大练兵”及“冬训”工作要求,12月以来,大队贯彻“练为战”理念,锤炼反恐防暴尖兵,持续开展“135”最小作战单元、应急机动队处突训练,全体队员参训率达百分之百。
为认真落实上级公安反恐工作要求,XX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居安思危,全面营造知恐、识恐、反恐、防恐的氛围,锻造砥砺奋进的作风,锤炼逢敌亮剑本领,着力构建“全警反恐、全民防恐”工作格局,采取三项有力的保障措施,坚决守住暴恐案事件“零发生”的底线,为平安XX建设贡献反恐力量。
一、聚焦“两个高点”,在思想认识上务求新高度。一是高站位谋划,强化思想发动。坚持把反恐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要求全警上下,充分认识反恐怖斗争形式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暴力恐怖风险。二是高标准要求,强化督导驱动。常态性、全方位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反恐闭环责任体系,确保反恐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紧盯“三个重点”,在责任落实上务求大力度。一是紧盯重点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行动,深入重点场所、重点目标、重点行业,从实名制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视频监控存储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将涉恐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紧盯重点物品管控。深入推进各类专项行动,强化物流寄递、烟花爆竹、加油站点、二手车市场等重点行业管理,全面加强重点物品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涉恐涉爆案事件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部位守护。强化对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商场等重点单位以及水电油气、公交客运站的安全防范,督促落实内部安保措施,提升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及中心广场的警力投放,屯警街面,开展武装巡逻和反恐处突工作。
三、做到“两个结合”,在氛围营造上务求恒温度。一是与重点阵地宣传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坚持“网上+网下、传统+融媒”,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深层次普及反恐防暴知识,不断拓展反恐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全民反恐防恐工作新格局。二是与系列法治宣传相结合,突出持续性。强化重点时间节点反恐宣传,以各节日和宣传日为契机,结合“六进六创”工作,多种形式开展反恐宣传,提升全民防恐意识和自防能力,汇聚全民反恐防恐的强大动能。
2022年百日行动以来,XX县公安局巡特警联合武警开展武装巡逻80余次,出动500余名警力,出动警车310余次,对全县24个重点单位及县主城区所有加油站开展了160余次防恐、反恐安全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反复查,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下达了3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反恐工作万无一失,在宣传中发放反恐防范宣传单3600余份,累计宣传教育8000余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震慑了反恐势力,提升了全县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即将举行的二十大贡献了公安力量。
为进一步提高市公用集团员工反恐防恐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恐怖氛围,5月以来,市公用集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平安亚运反恐有我”相关活动,共筑反恐防范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护航党的**大和亚运会顺利召开。
反恐责任作明确。市公用集团及时调整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董事长为集团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并与各部室、各下属单位签订平安综治责任书、反恐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防范各项举措,加强反恐怖工作防范管理。
反恐演习抓实战。为强化安保人员危机意识,提升对应对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集团各反恐重点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防暴演习。燃气公司特邀市国泰保安服务公司教官张召晨在西向门站开展反恐防暴技能培训,以“言传身教”方式深入讲解反恐防器材使用技巧及反恐知识。排水公司与新产业公司重点针对如何处置防恐极端人员冲击的犯罪行为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实战模拟歹徒持刀、持械欲入侵公司,公司防暴队员与保安人员迅速出动,沉着处置、紧密配合,顺利将其制服。
反恐课堂学安全。市公用集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由党团员带头学习,普及突发状况自救互救常识。开展现场学习、座谈会8次,共200余人次参加。后续将每半年定期开展反恐防恐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形成常态化学习模式。
为深入贯彻XXX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两手抓、双促进,为党的**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XX镇压实“三种责任”,多渠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钢铁长城。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到“人头”。通过党委会、职工会、镇村会等传达学习zy、省、市关于国家安全的决策部署4次,成立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盯对到人,确保宣传活动有落实、有成效。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势头”。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头,4月以来,XX镇各村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村村响等资源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及反恐怖、防诈骗等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10287440群向村民推送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100余条,形成线上线下、村内村外全方位的宣传态势。
三是联动互动宣传,讲到“心头”。XX镇联合县检察院、九襄派出所走进辖区内学校、农贸市场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普及国家安全、反恐防暴相关知识和技能。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咨询人数100余人,工作人员就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及恐怖活动、诈骗的目的、手段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等作了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学习国家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了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责任感,让国家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为积极推动反恐怖工作取得新成效,持续巩固反恐怖斗争良好态势,XX县应急管理局积极适应反恐怖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反恐怖工作置于突出地位,推进“三举措”切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是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制定《XX县应急管理局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细化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严格抓好措施和责任落实。
二是排查整治,强化监管。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危化品生产和带储存经营企业3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08处,停产停业整顿4家、立案查处4家、处罚金额24万元,有效落实了企业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单位落实“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制度。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措施,指导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目前我县红宇烟花已完成烟花应急管理系统登记注册。
三是重点防范,保障安全。9月30日,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立即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同时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公共安全子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监管。国庆期间,XX县应急管理局分两个专项检查组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共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3家,发现问题隐患5处,检查使用危化品工贸企业14家,检查问题隐患20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3份,均已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企业进行加强防恐怖工作要求的宣贯,要求相关企业提高恐袭警惕性,时刻绷紧反恐工作这根弦,全面落实好反恐防范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反恐教育工作,从细化反恐应急预案入手,定期开展反恐演练,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突能力。加大对本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涉恐隐患,保障各类安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现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下一步,XX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XX县应急管理局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抓手,全面排查我县工矿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涉恐安全隐患、以及管控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消除涉恐隐患,切实抓好保稳定、护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我县工矿领域不发生涉恐事件作出应有努力。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XX乡辖区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乡各族人民生命安全,戌街乡落实四大举措,抓实综治维稳、反恐防暴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重落实。召开XX乡反恐防暴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反恐防暴工作。参会人员扩大到“三职”干部,共计106人,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对反恐防暴工作的认识,层层分解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做到每一项工作能具体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管理抓重点。在强化常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消灭管理盲区。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消除戌街辖区管理、综合治理的盲点和盲区,坚决消除戌街辖区反恐防暴管理真空。
三是宣传教育强意识。利用“小广场·大喇叭”每天进行4次播报、张贴宣传海报300余份、宣传布标10条,省、州、县、乡挂包干部及村委会“三职”干部进村入户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户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实战演练提能力。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深入开展防恐防暴实战演练,筑起铜墙铁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让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技能在实战中得到训练和强化。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在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对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准备与实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制订此应急预案。a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或预谋实施的恐怖袭击,以及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3.1 利用暴力手段袭击党政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设施等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的;
1.3.2 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核材料实施恐怖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制品和核材料设施、工具的;
1.3.3 攻击本县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1.3.4 劫持、绑架、暗杀重要知名人士,大规模劫持人质,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的;
1.3.5 劫持或以其他方式袭击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威胁或危害后果的;
1.3.6 以爆炸、决水等暴力手段实施恐怖袭击,对公共设施和公众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1.3.7 实施纵火、砍杀、驾车冲撞、投毒,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社会秩序混乱的;
1.3.8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根据上级反恐办或反恐总指挥部命令,需要我县协助处置的;
1.3.9 以其他手段对我县实施恐怖性袭击的。
已制订某一类恐怖袭击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的,依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并按相应专项预案进行处置。发生专项处置预案以外恐怖袭击情形的,参照相近类别专项预案进行处置。
1.4 处置原则
1.4.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1.4.2 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实施处置行动时,各级指挥部和处置专业力量应迅速到位、果断决策、协同配合、高效处置,迅速制止或有效控制暴力恐怖袭击活动。
1.4.3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及时跟进抢险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4.4 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迅速缉捕或歼灭正在实施以及企图实施恐怖袭击的犯罪分子,并采取措施全力摧毁其幕后暴力恐怖组织,做到除恶务尽,彻底消除暴恐隐患。
2.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体系构成
成立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公安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分局、县水务局、县旅文广电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教体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人行丰宁支行、邮政公司、供电公司、中石化丰宁石油分公司、移动丰宁分公司、联通丰宁分公司、电信丰宁分公司。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指挥体系由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构成。
2.1.1 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通常下设指挥中心、情报信息、行动处置、通信保障、舆情控制、抢险救援、外事支援、政策法规、专家咨询等专门工作组。总指挥部通常设在县公安局反恐指挥中心。
指挥长由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他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根据职责任务参加相应工作组。
2.1.2 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员,根据处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各级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力量指挥员、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根据职责任务参加相应工作组。现场指挥部通常开设在事发地周边,便于警卫、便于开设无线通信与传输系统、便于机动和出入的地点。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现场指挥员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根据需要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接受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2.2 指挥体系职责
2.2.1 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分析研判事件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处置方法和程序;依法决定采取封控、管制、戒严、武装突击等强制措施;审定社会舆论引导和新闻报道方案;协调县内和县际合作;视情向市总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依照有关规定协调动用处置力量;随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善后处理各项措施;研究决定其它有关处置重大事项。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各类专业处置力量组成及负责人,并督导其开展现场处置行动;收集掌握现场情况,分析研判事件危害及影响;及时上报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实时组织获取并上传现场音频视频信息;组织协调处置行动各项保障。
2.3 指挥体系运行
当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恐怖袭击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员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现实情况,指挥长可直接向现场指挥部下达相关处置指令。
当指挥长亲赴现场时,由其临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级总指挥部的工作。
3. 处置程序
3.1 预案启动前
主要包括:反恐指挥中心接报、核实、研判事件情况;及时调动指挥各相关专门力量和专业处置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向上级报告。
3.2 预案启动
3.2.1 处置准备
主要包括:成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了解掌握情况,确定恐怖袭击性质,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明确专门力量和专业力量的组成和运用,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启动社会面管控机制;处置力量完成临战准备。
3.2.2 处置实施
主要包括:处置力量现场机动、集结;搜集研判事件现场综合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展开处置行动;实施处置行动保障;视情向上级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3.2.3 处置终止
综合评估处置效果,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根据指令,终止处置行动,处置力量撤离归建;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展善后工作;总结上报处置情况。
4. 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级指挥部通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4.1 管控戒严
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封控,防止恐怖分子潜逃;对局部地区进行交通管制,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必要时,按照相关法律及程序,对局部地区实施戒严。
4.2 疏散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搜救幸存者,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后送。
4.3 工程抢险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建筑物坍塌和水、电、气、油和毒化物品泄露;清除障碍,开辟救援通道;抢救重要物资,扑灭火情,转移危险物品等。必要时,切断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水、电、气、油的供应联系,最大限度减少次生灾害。
4.4 侦查破案
现场指挥部组织县公安局等有关力量对事发现场采取调查、访问、技术侦察等手段,查明事件情况,掌握恐怖分子的数量、动机、手段、目的、位置等基本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搜集固定证据,及时侦破案件,缉捕嫌犯,打击犯罪。
4.5 分类处置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处置力量,根据恐怖性袭击事件的性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4.5.1 恐怖性爆炸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搜爆排爆力量对事发现场进行搜查,确定爆炸物的类型;对可疑区域和疑似爆炸装置进行信号屏蔽,及时发现、排除未爆装置;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转移、防护等措施;对爆炸引起的次生灾害
实施有效控制。恐怖性爆炸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按照县反恐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爆炸事件发生后,各专门工作组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境内外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并及时反馈。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应相关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绝密级处理。调集排爆、勘查人员查明未尽爆炸物,为抢险救护工作提供依据。组织机动力量搞好主要街区、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加大对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要道的封锁检查,缉捕恐怖分子,防止外逃;消防、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石油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爆炸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爆炸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爆炸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爆炸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爆炸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反恐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爆炸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2 恐怖性劫持人质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
采取谈判攻心、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解救人质,捕歼罪犯。
(一)快速反应。事发地公安机关及时汇集相关信息,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现场混乱、失控。总指挥部迅速分析研判形势,组织开设现场指挥部,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启动处置预案,调动部署处置力量,组织展开处置行动。
(二)现场封控。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公安、武警力量对事发现场进行封锁控制,维持外围秩序,疏散现场人员,组织清场警戒,进行交通管制,引导处置和救援力量集结。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地区实施通讯监控或管制,切断劫持者与外界的联络。
(三)攻心谈判。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上级意图及时组织谈判小组与劫持者谈判,努力使人质获释,争取和平化解危机。同时做好武力营救的准备,利用谈判手段掌握劫持者情况及目的,拖延、迷惑劫持者,为武力攻击创造条件。
谈判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吸收特殊身份人员参加。
(四)侦察调查。现场指挥部综合采取抵近侦察、化装侦察、调查询问、侦测监听等手段组织现场侦察。重点查明恐怖分子的背景、数量、位置、企图、携带武器和其他危险物品、胁迫人质手段、活动规律等情况;被劫人质的身份、数量、位置、状态等情况;劫持现场的地形、气象情况。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变化,为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武力突击。在谈判无效或情势危急时,总指挥部应立即定下武力营救的决心。现场指挥部要研究制订多套实施方案,主动创造攻击条件,活运用多种手段,确保一举成功。在固定场所不宜发动攻击或劫持者提出转场、离境等要求时,应寻机在运动状态下或异地实施攻击。
武力突击应采取授权式指挥,由担负攻击任务的处置力量指挥员相机下达攻击命令。
(六)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卫健委、消防、排爆等专业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做好抢救伤员、救助人质、扑灭火情、排除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等工作,对现场伤病人员迅速进行检伤分类和救治后及时转送至指定医院。
(七)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现场指挥部研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事宜,经总指挥部授权通过适当途径发布相关信息,未经总指挥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发布涉及恐怖事件及相关处置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