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丰富清廉乡村建设形式,调动全体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质,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建立以积分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推动乡村志愿服务、投工投劳、困难帮扶、廉洁自律、文明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倡导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清正廉洁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积分制度
由村委自行联系村辖区内超市或商店,建立“爱心清廉超市”,对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群众每户发放一张《双井镇XX村积分存折》,每次参与活动后由村党总支部进行认定并进行记载,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质量等为参与者量化积分。所得积分累计额可免费兑换或折扣享受相应的日用品等。
二、适用范围
居住在本村的文明家庭,且群众基础好,遵纪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环境好、风尚好、产业好、习惯好。
三、积分程序
(一)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到村委会进行相应的基本信息登记。
(二)认定:对拟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经村“两委”协商认定受理后,发放《双井镇XX村积分存折》,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村委会对照细则规定,对村民每次参与活动情况和表彰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相应的积分。
(四)兑换:参与者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携带积分卡到村文明实践积分超市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物品或者服务。
(五)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每半年对所有参与积分管理的村民积分及兑换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