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某公司审计人员在审计A公司的采购环节审计中,审计发现如下:
1、供应商的确定与评审随意不严谨,没有经过集体决策原则,由单个采购员随意找供应商购买,造成购买低质高价物料风险评估及对策:
2、在采购询价环节,流程不规范,重要物料没有货比三家,询价没有书面记录与审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资料不规范(如无盖章)。
3、有三个大额采购物料是从贸易商或中间商采购的,实际上有同样的生产厂家可以进货,人为增加采购成本约计52万左右。
4、采购询价的审批机制不健全,不采用集体决策原则进行,没有互相制衡原则。
5、部分重要的物料采购没有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束采交货日期、采购物品质量、采购价格与运费支付方式不明,由采购员随意与供应商交易及确定付款日与运费承担方式。
6、没有建立规范的供应商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询比价记录、采购合同、采购协议,采购资料散乱。
7、超过权限的采购订单未经恰当审批,有二笔采购额超过20万,没有按审批权限交由执行总裁审批。
8、预付供应商货款没有实施控制措施与恰当审批,致使产生违约损失8万元。
9、没有及时结合市场变更与市价波动的物品,发现上海金属网铜价已下降了10%以上,但公司采购价仍然处在高价未变,铜材采购单价偏高,造成采购损失约计15万左右。
10、没有执行年度或季度采购降本管理,采购成本的升降信息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