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市生态环境局保守国家秘密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共zy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XX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规范定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都要遵守《XX市生态环境局保密制度》。
第四条市局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市局保密工作受市委保密局业务指导,同时在业务上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市局保密工作,由政秘科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落实市保密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保密工作;对全局干部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规定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切实把保密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三)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业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市局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落实涉密场所、涉密载体和涉密活动等保密防护措施,加强10287440通信、对外科技交流、办公自动化设备、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的10287440保密管理。
(五)适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指示等,对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六)积极进行各项保密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保密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第七条市局各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各自分管领域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保密工作职责:
(一)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明确专(兼)职保密人员。
(二)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完成交办的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
(三)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决定,负责本科室(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