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底数不清、统筹协调不够、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避免城市道路塌陷、窨井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dzy、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依法推进、创新方法的工作原则,以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为目标,以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相关地面设施普查、建立城市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重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底前,市区及各县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市级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县级全覆盖,设施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设施普查
1.科学制定设施普查方案。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及县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设施普查工作,按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要求,结合本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制定设施普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设施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2.有序开展设施普查工作。依据设施普查方案,划定设施普查单元,充分运用既有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理清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采用调查、探测等手段,对设施的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以及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进行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