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总和省总要求,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是由专业水平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本单位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教学、科研、技术、技能、服务、管理人才作为带头人名字命名,以教学科研创新、技术技能创新、管理服务创新和制度机制创新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实践难题、推动学校创新发展为目标,由相关技术骨干组成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团体。
第三条创新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紧围绕我校转型跨越发展大局,依托劳模标兵等先进人物,打造创新工作平台和团队,组织引导教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创新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职业能力,加快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挂帅、职工参与的创新工作室创建格局。
第四条创新工作室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推动创新工作室成为劳动模范、专业技术人才、传统手工艺大师带领广大教职工攻坚克难、锐意创新的阵地,成为学校的智囊团、岗位的创新源、项目的攻关队、人才的孵化器和团队的方向标,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创新活动持续深化。
第五条创新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围绕岗位、企业、行业技术难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开展技术攻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2、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培养计划和目标,定期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对内外培训,叫响“职工技术培训请到创新工作室来”的口号,着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
3、开展创新活动。组织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新标准研发推广等活动,有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建立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数据库以及获得荣誉和交流活动档案。
4、扩大技术交流。拓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平台,加强职工、企业、行业间的交流合作。定期开展劳模、技术大师讲坛活动,举办技术推广交流会。
第二章创新工作室的申报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