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展分析与对策建议
河湖“清四乱”成效显著
经过四年多的集中整治,河湖“清四乱”工作取得重大效果,侵占河湖的重大问题实现零新增,历史遗留问题大幅减少,治理成效凸显。
一是畅通行洪通道。通过“四乱”问题的清理整治,被占用的水域、滩地逐步还河还湖,河流行洪通道更加畅通,湖泊蓄洪空间扩大,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高。
二是改善河湖面貌。截至xxxx年xx月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xx.x万个,拆除侵占河湖的违建xxxx多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岸线x万公里,清除河道内垃圾xxxx多万吨,清除非法围堤x万多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船只x.x万多艘。通过集中清理整治,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景象初步显现。
三是提升水环境质量。各地大力清除非法排污、非法围网养殖,减少废污水、投饵对水体的污染,河湖水质逐步向好。xxxx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xx.x%,同比上升x.x个百分点,河湖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
四是恢复水生态空间。各地大力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湖围河、乱扔垃圾、弃置固废、非法采砂堆砂等问题时,对受损岸线进行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绿地,构建滨江亲水平台,打造沿江绿色廊道,形成以河湖为轴线的优美生态空间。
河湖“清四乱”的主要做法
各地积极落实水利部关于河湖“清四乱”的各项政策要求,在水利部河湖司督导下,形成“高位推动-规范标准-系统排查-督查督办”的行动链条,为完成“清四乱”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压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