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期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守住不亡人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防汛关键期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防汛工作提示如下:
一、切实扛起防汛救灾责任,增强防汛工作主动性
Xx时,我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雨天气,xx多个站点累计雨量达到暴雨量级。截至27日06时,全市共609个站点(含水文站)出现降雨,平均降雨量为35.5毫米,其中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的站点有1个,50~100毫米的站点有101个,40~50毫米的站点有129个,其余站点在40毫米以下。最大累计雨量为海林市密江村(水文)104.2毫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坚决守住防汛安全底线。
二、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措施
(一)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横向互通。各级气象部门要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进一步完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不断精准,预警内容更具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值班人员24小时直联制度,实现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固定方式第一时间获取上级和同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二)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地方各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红色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知同级应急管理、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还要通过提前商定的渠道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街道)x政主要负责人、村屯(社区)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