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这些安排部署,深刻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改革中的重要地位、重要意义、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保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领会《决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引领和把握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保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决定》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应当坚持的六项原则之一。这是党在推动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科学方法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