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篇)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1
“微腐败”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要做好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追究,解决干部员工身边“微腐败”问题。企业各级党委要发挥主导作用,党委(支部)书记指挥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业务部门协同作战,避免纪委“单打一”。企业纪委要把治理“微腐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排查问题,梳理线索,严格查处,严肃问责。
(一)把握三种关系,善用辩证思维
一是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关系。事物质的变化不可能偶然的无根据的产生和出现,它有其基础和前提,没有长期的量的积累、准备、质变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起起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官本位”特权思想、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孕育了“微腐败”的土壤,随之贪婪之心愈加膨胀,一发不可收拾。所以,铲除基层微腐败,要预判公司管理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提前干预。二是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在哲学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这就要求“微腐败”治理工作既要树立全局观念,抓住共性,也要注重个性的发挥。“微腐败”治理工作重在“共性”:严格按照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销售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把“微腐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可是,具体到详细业务、具体市场情况可能会千差万别。同地区实际、市场竞争紧密联系,采用“整改+”模式实行边检查边整改,边整改边发现,再发现再整改方式,切实抓牢抓实“微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将前期提炼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具体化、地区化,用“”整改+建章立制,及时堵住制度漏洞。三是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发展的辩证形式是事物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微腐败”治理会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担忧和质疑声这种错误认知是没有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当然,治理基层微腐败工作是动了某些人的奶酪,但这些“蛀虫”才是对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最大破坏。深化改革必然带来“阵痛”,但是改革的未来必然是光明的,“微腐败”治理亦是如此。
(二)抓好四个重点,落实相关责任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政治生态与管理生态建设虽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但领导干部是营造生态的“风向标”,要从上而下落实相关方的监管责任。一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将“微腐败”治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调研,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微腐败”自查自改,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履职履责考核。二是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的首要职责。落实理念升级,突出“全面监督”、“重点监督”,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将最易发生、最难管控的风险作为监督重点,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利用视频化监控、信息化管控、大数据管理等手段,实现网上巡察、数据比对、及时预警、现场核实、整改问责等高效监管流程。三是落实业务分管部门的分管责任。各级业务部门是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微腐败”治理的专业部门,要把风险防控融入日常工作,定期围绕重点领域和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做好防控预案,及时总结新情况、新规律,清除“责任田”中的“害虫杂草”。四是落实基层党支部的直接责任。要把“微腐败”治理纳入基层党支部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各支委和全体党员的监督作用,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筑起“微腐败”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三)聚焦短板,抓教育引导